治安科:
一、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安全防范、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处工作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。
二、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监控,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。
三、负责安保人员培训、应急演练等工作,做好各类案件的防范工作,减少治安、刑事案件的发生。
四、负责校园车辆、人员门禁道闸管理。
五、负责紫云路校区政保工作。
六、负责对学校交通状况进行调查研究,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。
七、做好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八、负责校园防范电信诈骗、交通安全、防传销等安全宣传教育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消防科:
一、在消防应急部门和保卫处领导下,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令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,起草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规章制度。
二、负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,组织并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。
三、确认火险隐患,报上级消防应急部门及主管部门审查备案,并做好登记,提出整改方案。
四、负责消防设施、器材的管理,申报消防器材的购买和维修计划。
五、审批火点和临时用火手续,对有火险的工作活动有权令其停业整顿。
六、对消防重点部位要认真检查,并填写、制定消防档案及灭火作战计划。
七、组织各部门落实上级消防工作指示和要求,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全员消防意识,负责组建微型消防站,定期举办微型消防站队员业务培训工作。
八、负责师生户籍、介绍信办理等工作。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政保科:
一、调研工作,掌握校内各个时期的敌情、政情、社情,快速准确地向学校党委和公安机关上报各类情况。
二、政治侦察工作,查破发生在校内的政治案(事)件,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重大政治案件。
三、保密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严防失、泄密事件的发生,查破失、泄密和窃密案(事)件。
四、政治保卫工作,确保重大政治活动中首长和外宾的安全,掌握特嫌分子动向,协助查处涉外案件。
五、负责金寨路校区治安综合管理工作。
六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综合科:
一、负责保卫处(人武部)日常事务协调管理工作。
二、负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会议、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工作。
三、负责做好部门文件保管、汇编和文书归档工作。
四、负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、考核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保卫处(人武部)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的收集、编制及上传下达工作。
六、负责保卫处(人武部)办公后勤保障工作。
七、负责部门党建工作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国防教育科:
一、接受省军区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,参加军事部门有关会议,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军事工作情况;
二、制定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三、负责民兵分队的组织和建设,组织好每年的民兵整组工作;
四、根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厅工作要求,配合人事处做好复员、转业、退伍军人的相关工作;
五、负责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做好人防工程日常管理工作。
六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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