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科研单位:
根据学校关于寒假放假安排通知的要求,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,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1.各单位自查。放假前请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室深入开展全覆盖、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工作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,建立检查台账,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。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,并责任到人。根据实验室风险等级,进行分级分类管理。
2.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。危化品落实专人保管、落实专柜分类存储、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等情况,切实做到“四无一保”(无被盗、无事故、无丢失、无违章,保安全);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“六双”管理;要强化实验室废弃物、实验废弃耗材回收管理工作。
3.寒假期间,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。所有实验室封门前须做好“三防、四关”工作,即防火、防盗、防突发事件,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。
4.因特殊情况需开放的科研实验室,需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批后,报科技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。所在单位应安排值班人员,加强巡查,做好记录,严格审查实验项目、场所条件、保障措施、应急预案等是否完善。同时,对寒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等工作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25年1月14日